武汉爱果环保科技公司是一家武汉专业除甲醛公司,始终坚持以改善空气治理,维护人体健康为首要标准,致力于打造除甲醛行业专业品牌,多年以来,公司潜心经营,兢兢业业专注于除甲醛领域,获得了武汉江岸区、武汉江汉区、武汉硚口区、武汉汉阳区、武汉武昌区、武汉青山区、武汉洪山区、武汉蔡甸区、武汉江夏区、武汉黄陂区、武汉新洲区、武汉东西湖区、武汉汉南区等地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除甲醛案例辐射武汉周边城市,在同行业除甲醛市场排名首榜。咨询电话:15327280682(同微信号)。
接上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10项国家标准,小编本次分享为中篇内容:
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 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
四、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 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试验方法及限量值 产品名称 试验方法 限量值 使用范围 限量标志 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 穿孔萃取法 ≤90mg/100g 可直接用于 室内 E1 ≤30mg/100 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 E2 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等 干燥器法 ≤1。5mg/L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5。0mg/L 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 E2 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 气候箱法 ≤0。12mg/m3 可直接用于室内 E2 干燥器法 ≤1。5mg/L a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bE1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五、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甲醛释放量 家具的人造板试件通过BG/T17657-1999中4。12规定的24h干燥器法试验测得的甲醛释放量。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家具表面色漆涂层中通过GB/T9758-198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可溶性铅、镉、铬、汞重金属的含量。 物质限量要求 项 目 限量值 甲醛释放量mg/L ≤1。5 重金属含量(限色漆)mg/kg 可溶性铅 ≤90 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
六、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 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要求氯乙烯单体限量 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应不大于5mg/kg。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 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20mg/m2。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镉含量应不大于20mg/m2。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g/m2) 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 非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 玻璃纤维基材 其他基材 玻璃纤维基材 其他基材
≤75 ≤35 ≤40 ≤10
以上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因人造板材引起的室内甲醛超标案例越发严重,建议有条件对家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测。